【審計報告】審計報告批評警方採購用剩餘款未有交還政府 又囤皮靴致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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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8/11/28 14:59

最後更新: 2018/11/28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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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報告批評警方採購用剩餘款未有交還政府,又囤皮靴致浪費。(資料圖片)

審計署發表最新一份審計報告,署關注警方未有將採購用剩餘款交還政府,又囤積野戰皮靴致浪費。

審計報告指,警方於2010至2018年度將用以採購車輛的7.231億元轉撥機電工程營運基金的存款帳戶,截至2018年3月,仍有2970萬元未被使用,亦無向財庫局報,直至審計署向財庫局查詢,警務處才於2018年10月初將未用餘額退還予政府。

而警方推行第三代通訊系統獲財委會批9.48億元,惟2份合約完結時仍有4.147億元餘額,警方解釋仍有設施正進行,如在59個室內場地及機場提供無線電覆蓋;而自第三代系統於2006年3月推出後,警務處又通過內部審批程序將其中2.8564億元作為系統擴展及提升等。

審計署認為,財委會所批款項並不等同整體批准第三代通訊系統推出後約10年期間進行擴展及提升工作,警方應徵詢財庫局意見。雖然財庫局於2018年4月實施新程序,規定除非管制人員提出充分理據,否則已核准達10年或以上的基本工程撥備基金項目不得從核准項目預算中作進一步開支,但審計署仍認為,財庫局應考慮在非工程項目上,實施類似於工程項目的行政上限及匯報要求,以加強監控因投標價低於預期的未用撥款。

審計署又關注,耗資3.43億元的第二代通用資訊系統亦因擬備標書時間較長及需要更改合約等,延遲45個月、即2019年8月推行,而有關延誤亦導致預期效益、包括每年可節省約9300萬元延遲實現;而警方西九龍總區獲財委會撥款逾4000萬元引入虛擬工作站亦延至2017年6月才投入運作,較預計推遲60個月。

審計署並留意到特別用途車輛採購延遲交付及質量出現問題,獲批准採購的129輛大型客貨車中,僅48輛按時交付,惟部分交付的客貨車又有空調系統漏水及電力系統欠妥等問題,最終拖延大半年始交付124輛大型警察客貨車,仍有5輛質量有問題而被拒收。

而物流署於2012至14年期間將131輛電動車分配予警務處,2015年第三季起機電工程營運基金發現部分電動房車電池的健康狀態跌至70%以下,而更換電池需時甚久,影響警方調派車輛,情況欠理想。

審計報告又指,警方耗資292萬採購約3923雙野戰皮靴,因長期貯存又要花200萬元修補,惟64雙鞋經修補後仍有鞋底鬆脫現象,雖然供應商以新皮靴更換300雙經修補的皮靴,警方仍因職業安全關注而棄置299雙經修補的皮靴,審計署批評情況不理想,又指截至2014年3月,僅將924雙皮靴分發予警務人員穿着,而3923雙則未曾分發,反映警方未有採用先入先出的庫存管理方法,以避免存放期過久,促警方改善。

警方行動部於2016年物色一種以製造個人防護裝備的物料製造新款戰術套裝,警務處投標委員會批准採納唯一符合要求的標書,合約價為464萬元,但就建議行動部應透過更仔細的市場調查向供應商索取價單;而行動部直至2017年8月合約批出後始委託一所本地大學確認該物料是否合用,審計署認為警方提醒採購人員適時就使用物料規格擬備有力理據。

審計署又指,警方2次採購隨身攝錄機分別只收到2份及1份報價,競爭程度有限,促整合採購需求,以達至更佳規模經濟效益。

警方發言人回應指,同意審計署的所有建議,並已執行改善措施,包括跟機電工程營運基金商討,以確保日後採購特別用途車輛時,把合約履行後的未用餘額退還政府,以及參考審計署的建議,加強人員的培訓和對採購程序及相關作業方法的認知。警方又會繼續改善資訊及通訊科技項目的招標、管理及推行工作,改善採購程序、庫存管理及記錄,以及加強培訓參與採購工作的人員。